公告(安徽雄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安徽雄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你(公司)与朱诚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因你公司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828执668号案件结案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