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皖0828破20号之一
2024年8月15日,本院根据岳西县立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岳西县兰贵人生态旅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岳西县兰贵人生态旅游有限公司名下无任何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3313774.23元和付破产费用550元。本院认为,岳西县兰贵人生态旅游有限公司无资产清偿到期债务和破产费用,符合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9月23日裁定宣告岳西县兰贵人生态旅游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岳西县兰贵人生态旅游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