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4年5月6日,本院根据王学平的申请,裁定受理安徽省耀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为安徽省耀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9月5日,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债务人安徽省耀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无重整、和解可能,请求本院宣告安徽省耀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本院查明:截止安徽省耀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共有国家税务总局岳西县税务局等4户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共计1697905.66元。经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已确认债权4户,确认债权额共计1697905.66元。根据安徽城致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安徽省耀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物资产评估价值为1656400元,资不抵债。另查明,安徽省耀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停产停业,生产设备缺损严重,实际控制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管理财产。本院认为,安徽省耀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9月11日裁定宣告安徽省耀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