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合肥银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余新辉:
本院立案执行你们(公司)与安徽戎仓地坪装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因你们(公司)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828执1039号案件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