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受领债权清偿款的通知
映山红公司及关联公司债权人:
鉴于:2023年10月20日,岳西县人民法院根据映山红公司及关联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的申请,作出(2020)皖0828破3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映山红公司及关联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映山红公司及关联公司重整程序,映山红公司及关联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2024年1月10日,管理人发布了《映山红公司及关联公司首次债权清偿公告》,截止到目前,仍有陈传江、曹德玉等1100多位自然人债权人未按首次债权清偿公告的要求向管理人提供债权清偿所需的相关材料,管理人无法向其清偿债权。为确保首次债权清偿工作及时、顺利执行,管理人就首次债权清偿相关事宜向尚未领取债权清偿款的债权人再次通知如下:
一、本次债权清偿款采用银行存单的方式发放,由银行根据债权人提交的收件信息将银行存单邮寄给债权人,本次债权清偿不接受现场办理。
二、未受领债权清偿款的债权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映山红公司及关联公司债权人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信息确认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通过电子邮箱或者邮寄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
1.通过电子邮箱方式的可直接将填好的《映山红公司及关联公司债权人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信息确认书》、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835579763@qq.com邮箱;
2.通过邮寄方式的请将填好《映山红公司及关联公司债权人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信息确认书》、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管理人,
管理人收件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莲云乡平岗村新安组安徽映山红博览园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收件人:江军
联系电话:0556-2178060。
如债权人对本次债权清偿工作有疑问可在工作日拨打热线电话0556-2178060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映山红公司及关联公司管理人
2024年7月5日
附件:《映山红公司及关联公司债权人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信息确认书》
映山红公司及关联公司
债权人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信息确认书
债权人姓名: | |
债权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收件地址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收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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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对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的确认 | 本人已如实提供地址、联系方式并保证上述地址、联系方式准确、有效,银行存单按上述地址邮寄视为有效送达。 |
债权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