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年5月29日,本院根据岳西县立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安徽省司空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查明,根据管理人对安徽省司空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财产状况的调查,该公司资产确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的宣告破产条件。同时,管理人提出的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故本院认为,安徽省司空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符合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6月28日裁定宣告安徽省司空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安徽省司空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